8月1日起典当行收费大变革!《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正式施行
2026年3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于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如今新规已经落地,陕西容达典当行为您详细解读。
新规适用于典当行吗?
适用。根据《规定》第九条,典当行属于地方金融组织,且开展的以自然人为主要对象的典当业务本质上属于个人贷款,必须遵守该规定。
新规核心内容
新规要求所有个人贷款业务,必须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将每一笔成本折算为年化水平,明明白白写清楚。明示表应注明贷款本金金额,逐项列明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收取的各息费项目及其收取方式、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在此基础上综合计算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承担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
典当行原有的费率上限有变化吗?
法定上限没有变化。目前典当行收费依据仍是《典当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动产质押月综合费率不超过当金的42‰,房地产抵押不超过27‰,财产权利质押不超过24‰。新规要求将所有息费折算为年化形式并向客户明示。
对您意味着什么
新规实施后,您去典当行办理业务,会看到一份详细的《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当金多少、利息多少、综合费多少、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多少,逐项列示、一目了然。禁止收取未明示费用。典当行过去“低利息+高综合费”的模糊定价模式将彻底终结。
陕西容达典当行一直以来坚持所有费用签约前书面告知。新规出台后,我们将严格执行,让每一位客户押得明白、当得放心。